問題已解決
某酒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3月銷售白酒60噸,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120萬元,同時收取包裝物押金5萬元;當月另銷售啤酒20噸,共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80萬元。 同時收取包裝物押金8萬元,包裝物均約定2個月后歸還。當月沒收3個月前收取的白酒包裝物押金3萬元、啤酒包裝物押金6萬元。根據上述業(yè)務該酒廠2020年3月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為()萬元。 需要詳細的計算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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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2020年3月白酒銷項稅=(120+5/1.13)*0.13
啤酒銷項稅=(80+6/1.13)*0.13
上面相加是總銷項稅
2022 09/08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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