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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捐贈與非公益捐贈在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有什么差異,是否要針對視同銷售繳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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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會計核算上沒什么區(qū)別。
但在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時,是有區(qū)別的。
企業(yè)發(fā)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nèi)的部分,準(zhǔn)予在計算應(yīng)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yè)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yè)捐贈法》規(guī)定的公益事業(yè)的捐贈。對2008年奧運會、汶川大地震、世博會的捐款,可以全額扣除。
非公益性捐贈,屬贊助支出,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
2022 08/09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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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8/09 15:47
非公益性捐贈,屬贊助支出,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這部分可以理解了。但是例如:非公益捐贈一批物資,市價不含稅100,成本80,我們視同銷售銷售市價100繳納增13,但是在匯算清繳的時候,我們視同銷售的收入100與成本80之間差額20,是否針對這視同銷售20的部分繳納所得稅呢?
王超老師
2022 08/09 15:51
你這個不是視同銷售阿,都是要作為營業(yè)外支出的
王超老師
2022 08/09 15:52
你不是按照差額,而是按照100來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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