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月入職,2月發(fā)工資,按稅法所說,應該在發(fā)放工資次月申報,也就是3月報。但是3月申報時選1月入職,不是多扣了一個月的累計扣除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最后匯算清繳的時候是12個月的
2022 06/02 12:14
閱讀 498
1月入職,2月發(fā)工資,按稅法所說,應該在發(fā)放工資次月申報,也就是3月報。但是3月申報時選1月入職,不是多扣了一個月的累計扣除嗎?
趕快點擊登錄
獲取專屬推薦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