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某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3月經營狀況如下:<br>(1)生產食用酒精一批,將其中的50%用于銷售,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金額10萬元、稅額1.3萬元。<br>(2)將剩余的50%食用酒精作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輔料及添加劑調制成35度的調制酒,當月全部銷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金額20萬元、稅額2.6萬元。<br>(3)釀制葡萄酒一批,將20%的葡萄酒用于生產酒心巧克力,采用賒銷方式銷售,不含稅總價為20萬元,貨已交付,合同約定4月30日付款。<br>(4)將剩余80%的葡萄酒裝瓶對外銷售,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金額40萬元、稅額5.2萬元。(其他相關資料:企業(yè)當期通過認證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8萬元;消費稅稅率為10%)。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業(yè)務(1)應繳納的消費稅。 (2)計算業(yè)務(2)應繳納的消費稅。 (3)計算業(yè)務(3)應繳納的消費稅。 (4)計算業(yè)務(4)應繳納的消費稅。 (5)計算該企業(yè)3月應繳納的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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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酒精的消費稅稅率是多少?
2022 04/2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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