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工程師王某是機械專家,2019 年 5 月取得如下收入:①月工資收入 4 500 元 ②當月出版專著一本,取得稿酬收入 100 000 元(將其中 20 000 元通過“希望工程基金會” 捐贈給某農村小學);③講學一次取得收入600元;④王某在與某機械廠聯(lián)合進行科技 關中,取得一項科研成果,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獲得獎金 20 000 元,該廠又獎給王某 10000元, ⑤購買某公司債券獲得利息 5 000 元。王某當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多少呢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第①是工資所得,沒有超過5000元,所以不用納稅。
第②是稿酬所得,超過4000元,扣除20%的費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為100000×(1-20%)=80000。稿酬涉及到捐贈,扣除限額為80000×30%=24000,實際捐贈20000,沒超過限額,所以可以全額扣除。另外,稿酬減按70%計入收入額,所以應納稅額是(80000-20000)×70%×20%=8400元。
第③是勞務報酬,未超過800,不納稅。
第④是偶然所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是國家級的獎金,免稅。廠里給的獎金要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⑤是利息所得,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您可以自己計算一下。
祝您學習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