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本公司是一家批發(fā)零售的經銷商,每個月總部會批復一部分費用補貼,但是本月中會批復上個月的費用給經銷商,然后經銷商才能發(fā)放給客戶,像這樣的情況我應對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對于你提到的費用補貼問題,可以這樣處理:當總部批復費用補貼時,你應該在會計賬簿中借記“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貸記“營業(yè)外收入”或具體的收入科目。等到實際發(fā)放給客戶時,再借記相應的費用科目,貸記“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這樣既能反映收入的確認,也能記錄實際的費用發(fā)放。
2024 10/27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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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27 15:48
比如8月份收到廠家發(fā)來7月份的補貼款,經銷商會安排8-10月份左右給客戶發(fā)放這7月份的補貼款,對于這個時間差,利潤表上怎么體現出來,8月份利潤表是直接體驗實際發(fā)放給客戶的金額,還是得到廠家多少補貼就寫多少?
堂堂老師
2024 10/27 15:50
在這種情況下,你應該在8月份的利潤表上體現你從廠家收到的全部補貼金額,因為這是你當月實際確認的收入。至于實際給客戶發(fā)放的補貼款,應在發(fā)放的當月作為費用處理。這樣做可以確保收入和費用的準確匹配,反映真實的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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