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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時候不能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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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一、沒有仲裁協議
如果當事人之間沒有達成有效的仲裁協議,就不能申請仲裁。仲裁協議是申請仲裁的前提條件,它明確了雙方當事人將爭議提交仲裁解決的意愿和對仲裁機構、仲裁規(guī)則等的約定。
二、仲裁協議無效
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guī)定的仲裁范圍。例如,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扶養(yǎng)、繼承糾紛以及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等不能通過仲裁解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
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
三、仲裁機構約定不明確且無法確定
如果仲裁協議中對仲裁機構的約定不明確,且在發(fā)生爭議后又無法通過協商等方式確定具體的仲裁機構,也不能申請仲裁。
四、違反法定程序
在仲裁程序進行過程中,如果存在違反法定程序的情況,可能導致仲裁裁決被撤銷,在撤銷后該爭議在特定階段不能依據原仲裁程序繼續(xù)申請仲裁,而需要通過其他合法途徑解決。
五、已由法院受理并作出判決
如果爭議事項已經由法院受理并作出了生效判決,一般不能再就同一爭議申請仲裁。因為法院的判決具有終局性,同一爭議不能由仲裁機構和法院重復處理。
2024 09/06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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