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司在7/24日收到一張個人在稅務局代開的勞務發(fā)票,備注里面寫“購買方應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繳銷售方個人所得稅,未按規(guī)定扣繳的,該發(fā)票不得作為所得稅前合法有效扣除憑證?!?在8月我司沒有為這個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那么這張代開的發(fā)票還能入賬嗎?

84785023| 提問時間:09/02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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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不能入賬。沒扣稅,發(fā)票無效,不能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09/02 10:18
84785023
09/02 10:35
好的。收到。謝謝老師
堂堂老師
09/02 10:38
收到,沒問題。如果發(fā)票沒被扣稅,就不能用來抵稅。得先補稅再入賬。記得下次要按規(guī)矩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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