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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請問水泥廠與商砼站簽訂合同約定,水泥廠提供水泥給商砼站,水泥市價400元/噸,不開票,商砼站收到水泥后,搭配其他材料加工成商品砼,按商品砼的市場價1000元/噸-水泥400元/噸=600元/噸的價格銷售給水泥廠,開具3%增值稅銷售專票,請問該交易是否合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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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當然不規(guī)的呀,第一次水泥廠提供水泥就沒有交稅,這是水泥廠的銷售,我們相互提供服務或貨物,每個交易都開票,稅負不會增加,因為進項可抵,但業(yè)務都正規(guī)了
08/20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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