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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增值稅大題第四題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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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需要計算做好了發(fā)給你
2024 06/20 05:57
暖暖老師
2024 06/20 07:53
(1)業(yè)務(1)中的銷項稅額=(300-30)×13%=35.1(萬元)。
(2)統(tǒng)借統(tǒng)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保本理財產品利息收入應繳納增值稅,銷項稅額=10.6÷(1+6%)×6%=0.6(萬元)。
(3)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不繳納增值稅。
(4)業(yè)務(4)中的銷項稅額=106÷(1+6%)×6%=6(萬元)。
(5)業(yè)務(5)中的應納增值稅額=(1040-200)÷(1+5%)×5%=40(萬元)。
(6)業(yè)務(6)中的應納增值稅額=10.3÷(1+3%)×3%=0.3(萬元)。
(7)業(yè)務(7)當期代扣代繳的增值稅=20÷(1+6%)×6%=1.13(萬元)。
(8)進口廂式貨車時增值稅=(40×3)×(1+15%)×13%=17.58(萬元)。
(9)進口業(yè)務中不可劃分用途的支出,不可抵扣的進項稅=22.6×2÷3=15.07(萬元)。
(10)主管稅務機關有權對企業(yè)按月計算的不可抵扣進項稅額進行調整。調整時,按照當月已抵扣的進項稅額中屬于免稅項目、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而劃分不清的部分,按照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稅稅額=35.1+0.6+6+40+0.3-17.58+(22.6-15.07)=72.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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