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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時算遞延所得稅為什么固定資產(chǎn)賬面價值是800,計稅基礎(chǔ)為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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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從稅法的角度出發(fā) 該設(shè)備就是母公司賣給子公司的 對于子公司來說 買入價就是成本價=計稅基礎(chǔ)=1000(萬元) 合并抵消會計分錄只是在會計層面不在稅法層面
2024 06/18 11:28

84784959 

2024 06/18 16:04
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抵銷應(yīng)該是相反分錄啊

軟軟老師 

2024 06/18 16:23
同學(xué) 你好 不用做咯 是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

84784959 

2024 06/18 16:34
沒看明白你的意思

軟軟老師 

2024 06/18 16:53
就是 對于稅法來說 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獨立個體
稅務(wù)上核算就各算各的 在稅法的角度 該固定資產(chǎn)的計稅基礎(chǔ)就是子公司的采購價格1000萬元 而會計角度 它認為該固定資產(chǎn)的賬面價值是=800(萬元)相當(dāng)于資產(chǎn)產(chǎn)品自用
因此就行程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
在稅法的角度他是認可1000萬元的成本的 因此在合并報表時 就不用抵消該筆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