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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根據(jù)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意思表示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要約邀請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必須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C.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發(fā)布時生效 D.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作出時生效 【答案】C 【解析】(1)選項A:涉及的是第4章的考點;“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表示(而非意思表示)。(2)選項B: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在法律有規(guī)定、當事人有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時也可以默示。(3)選項D: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自相對人“知道”其內(nèi)容時生效。 問題:解析中,為什么說要約邀請是表示,但不是意思表示,而老師說是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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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要約邀請雖然也是一種表示,但它不是意思表示,主要原因如下:
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將其期望發(fā)生某種法律效果的內(nèi)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現(xiàn)于外部的行為。而要約邀請只是邀請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它本身并不包含明確的、足以產(chǎn)生合同成立等法律效果的意思。
要約邀請只是對交易的一種引誘、宣示或告知,如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等,其目的往往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具體的要約來進一步洽談。它缺少構成意思表示的核心要素,即對具體權利義務關系的確定性表達和希望受其約束的意圖。
簡單來說,要約邀請更多的是一種信息傳遞和引導,而不是像意思表示那樣直接產(chǎn)生明確的法律后果。
要約和要約邀請主要有以下區(qū)別:
要約:
1.?目的是與對方訂立合同,具有明確的訂約意圖。
2.?內(nèi)容具體確定,包含合同的主要條款。
3.?一旦對方承諾,合同即成立。
4.?對要約人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
要約邀請:
1.?主要是吸引對方提出要約,只是一種邀請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2.?內(nèi)容通常不十分明確和具體,往往缺少關鍵的合同條款。
3.?對方作出回應后,一般還需進一步協(xié)商才能成立合同。
4.?對發(fā)出人通常沒有直接的法律約束力。
常見的要約邀請如商業(yè)廣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等,而要約則如具體的報價、購買或銷售的提議等。
2024 06/12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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