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5.2019年,王某的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為200萬元。2019年10月,偶然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為100萬元,發(fā)生捐贈支出70萬元。請從稅收籌劃的角度對王某的捐贈扣除順序做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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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稍等馬上計算
2024 06/10 13:45
郭老師
2024 06/10 13:48
抵扣偶然所得
100-30)*20%
安這個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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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9年,王某的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為200萬元。2019年10月,偶然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為100萬元,發(fā)生捐贈支出70萬元。請從稅收籌劃的角度對王某的捐贈扣除順序做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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