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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問一下,我們是委托方,提供原奶給受托方加工成奶粉,提供的原料這部分金額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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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不要交的
對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者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輔助材料的加工合同,無論加工費和輔助材料金額是否分別記載,均以輔助材料與加工費的合計數(shù)。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對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額不計稅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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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和原材料金額的,應(yīng)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書,即為合同應(yīng)貼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別記載,則應(yīng)就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關(guān)于印花稅加工承攬合同計稅依據(jù)是加工或者承攬收入的金額,具體規(guī)定:
1.對于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和原材料金額的,應(yīng)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書,即為合同應(yīng)貼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別記載,則應(yīng)就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
06/04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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