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承租人的擔保余值,我可以理解為是我租一臺5000元的電腦給你,你擔保到期能賣1000元,我可以理解為類似預計殘值嗎?到期,如果賣出去沒有1000元,承租人會補差額? 承租人的擔保余值是指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承諾租賃期結束時租賃物的剩余價值(即殘值)至少達到某個金額。如果實際出售價格低于這個金額,承租人需要補足差額。 你可以把它理解為一種對預計殘值的擔保。 例如: - 你租一臺價值5000元的電腦給承租人。 - 承租人擔保電腦租賃期結束時的殘值為1000元。 到期后: - 假如電腦只賣了800元,承租人需要補足200元(1000元 - 800元)。 - 假如電腦賣了1200元,承租人就不用補差額。 希望這個解釋對你有幫助!如果還有其他問題,請繼續(xù)提問 那未擔保余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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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8:09
薇老師
05/18 18:13
未擔保余值意味著承租人對租賃物的最終價值不提供任何保證,出租人需要自行承擔與殘值相關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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