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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有往來關系的公司,老板想把它們轉為母子公司或者總分公司的關系,這兩種那種好些呢?從稅籌方面哪種更合適呢?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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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根據(jù)《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
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yè)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在企業(yè)所得稅上分公司屬于匯總繳納,而子公司則屬于獨立核算獨立申報。
舉個例子,老王有兩家公司,一家去年賺了100萬,一家虧了100萬。
那么,如果這兩家公司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關系,那么兩家公司就各交各的,賺了100萬的那家得交25%的企業(yè)所得稅,25萬。
而如果兩家公司是總公司和分公司的關系,那么兩者一匯總,嗯,沒賺錢?那就不用交企業(yè)所得稅了。
04/30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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