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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中標工程跟甲方簽訂施工合同之后,授權(quán)分公司來進行施工并且收款開具發(fā)票等,甲方同意,但是要求和分公司再簽訂一份施工合同,這個合同是以總公司跟甲方簽訂的為準,還是以分公司跟甲方簽訂的合同為準呢,因為當時還不完善,所以工程名稱和工程地址的名字不完全一致,總公司簽的合同上面工程名稱是:xxx工程, 分公司合同上面簽訂工程名稱是:xxx建設(shè)項目工程,我們分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是按照總公司簽訂的施工合同上面的工程名稱來要求對方進行備注,但是甲方要求用分公司簽訂的施工合同上面的工程名稱來備注,這種到底是以什么為準啊,會有大的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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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
按照分公司的合同為準
因為是分公司施工 收款 開具發(fā)票
應(yīng)該分公司的合同內(nèi)容是準確的
04/02 17:51
84784985
04/02 17:57
但是分公司不是沒有獨立法人資格嗎,因為當時是主管部門要求異地施工就必須在當?shù)亻_設(shè)分公司,所以我們的所有經(jīng)濟活動都授權(quán)給分公司,但是其他不涉及經(jīng)濟活動的東西都還是以總公司的名義來的,比如給住建局提交安全資料以及質(zhì)量資料這些都是蓋的總公司的章,那如果是以分公司簽訂的合同為準,那我們的供應(yīng)單位給我們開的發(fā)票備注都錯了啊,這種要怎么辦啊
bamboo老師
04/02 18:30
分公司可以簽訂合同 開具發(fā)票 收款就行啊
因為施工是分公司做的 以分公司為主
可以退給對方重新開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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