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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不服,想要上訴,但是過了判決書送達日起的15日,請問還可以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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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不可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quán)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超過這個期限,即判決書送達日起的15日后,便無法再提起上訴。
請注意,這里的十五日是從判決書送達給當事人的那一天開始計算的,而不是從判決作出的那一天開始計算。如果錯過了上訴期限,那么第一審的判決將會生效。然而,即使判決生效,如果當事人仍然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申訴),但這與上訴是不同的法律程序。
因此,如果您對一審的判決不服,務(wù)必在判決書送達日起的15日內(nèi)提起上訴,以免錯過上訴期限。如果您已經(jīng)錯過了上訴期限,但仍然對判決有異議,可以考慮申請再審,但請注意再審的條件和程序與上訴有所不同。建議您咨詢專業(yè)的律師以獲取更詳細的法律建議。
03/22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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