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1、A有限合伙企業(yè),投資了B公司100萬元,B公司上市了,分配給A企業(yè)100萬股股票,發(fā)行價為1.5元/股, 那A企業(yè)出售B企業(yè)的股票時的成本,是按初始投資的100萬元來確認? 還是按150萬元=100萬股*1.5元/股,來確認呢? 因根據(jù)國稅總局2016年第53號第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zhuǎn)股,以該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fā)行(IPO)的發(fā)行價為買入價。 如果是按150萬元來確認,那么與初始投資的差額50萬元,應該如何 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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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1/09 10:15
東海老師
2024 01/09 10:20
同學,A企業(yè)出售時按照100萬確認成本,出售得到的150萬和100萬的差額,記入投資收益
84784962
2024 01/09 10:36
比如說,我3元每股賣出股票, 增值稅按150萬元(3元*100股-發(fā)行價1.5元*100萬股),來繳稅了? 那投資收益就是200萬元(3元*100股-投資成本100萬元)。再減去增值稅及附加后的余額進行利潤分配? 中間有50萬的差額,稅局不會查嗎?
東海老師
2024 01/09 11:51
我理解的是差額記入投資收益的時候,繳納所得稅的時候已經(jīng)算進去了,但是你說的增值稅我不是很確定。你的題目當時沒涉及稅的事,我就接了,對于稅這塊我懂得不是很多。
84784962
2024 01/09 14:11
好的,謝謝
東海老師
2024 01/09 14:19
同學,也祝你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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