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專門提供運輸服務。本年7月甲公司發(fā)生如下業(yè)務: (1) 11日,取得某項運輸收入為109萬元(含增值稅) (2) 17日,購進一臺經(jīng)營用設(shè)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金額10萬元,增值稅稅額1.3萬元;支付運輸費用,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金額1萬元,增值稅稅額0.09萬元。(3)19日,購進一批辦公用品,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上注明金額1萬元,增值稅稅額0.13萬元。 (4)25日,支付廣告服務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 金額3萬元,增值稅稅額0.18萬元。 (5) 29日.銷售2006年12購進的一臺設(shè)備,售價3.09萬元。本月所有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均符合抵扣規(guī)定并于當月抵扣了進項稅額。 要求:計算甲公司本年7月的應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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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2/14 10:48
朱小慧老師
2023 12/14 10:57
銷項稅=109/(1+9%)*9%+3.09/(1+3%)*2%=9.06
進項稅=1.3+0.09+0.18=1.57
應繳納增值稅=9.06-1.57=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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