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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視同銷售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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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增值稅視同銷售的情形包括以下幾種:
1.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有兩個以上機構(gòu)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gòu)移送至其他機構(gòu)用于銷售,但相關(guān)機構(gòu)設(shè)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chǎn)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yīng)稅項目。
5.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6.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7.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8.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9.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wù),但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2023 11/17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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