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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制造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非金屬礦物制品。2019 年3月期末留抵稅額為20萬元,2022 年 7 月期末留抵稅額為 35 萬元,當月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為55 萬元,其中農產品銷售發(fā)票計算抵扣的進項稅額9萬元。已知甲公司符合增量留抵退稅的條件,未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則甲公司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為 請問老師,這個怎么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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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請問老師為啥是35-20,不是55-20
2023 09/28 14:36
84785042
2023 09/28 14:38
老師,您沒有做錯,我只是不理解為啥不用55
84785042
2023 09/28 14:42
請問老師,這個是咋計算的35?
廖君老師
2023 09/28 14:35
您好,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35-20)*(55-9)/55=12.5454
2.計算公式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3.增量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稅額。
廖君老師
2023 09/28 14:37
您好,我是做錯了么,題說2022 年 7 月期末留抵稅額為 35 萬元,不是用這個留抵稅額么
廖君老師
2023 09/28 14:40
親愛的您好,當月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為55 萬元,當月還有銷項發(fā)票開出來,計算過后是還有留35
廖君老師
2023 09/28 14:45
您好,這個題沒有給銷項,計算不出來呀,35就是給的已知條件嘛
廖君老師
2023 09/28 17:19
您好!我臨時有事走開2小時,留言我會在回來的第一時間回復您,謝謝您的理解和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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