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這里計算銷售瓶裝酒消費稅時為什么不抵扣之前乙企業(yè)代扣代繳的消費稅?

84784995| 提問時間:2023 08/19 21:22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文靜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會計學講師
同學,你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令第51號)第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繳納消費稅”。委托方將收回的應稅消費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為直接出售,不再繳納消費稅。本題組成計稅價格122萬元大于收回后的售價100萬元,為直接銷售,不需要扣除之前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2023 08/19 21:36
84784995
2023 08/19 22:02
他并有直接出售,而是繼續(xù)加工成瓶裝酒,在繼續(xù)加工銷售,不是可以抵扣委托代銷時的消費稅嗎?
文靜老師
2023 08/19 22:08
委托方將收回的應稅消費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為直接出售。雖然連續(xù)加工成應稅消費品,但實質是直接銷售
84784995
2023 08/19 22:10
是高于委托加工價格的哦,您看一下題目,是1800瓶×100元/瓶,
文靜老師
2023 08/19 22:10
退一步講,連續(xù)加工后才賣100,不連續(xù)加工一定少于100,更符合直接銷售價格特征了
84784995
2023 08/19 22:12
您注意看一下題目。我覺得您的回答我不能理解。
文靜老師
2023 08/19 22:18
這是一種理解。我平時是這么快速解題的。還有一種和稅法另一條相關的理解可能對你的幫助更大,也更好理解。外購/委托加工酒類(除葡萄酒)應稅消費品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不得抵扣繳納的消費稅。 領用委托加工收回的藥酒繼續(xù)加工成瓶裝藥酒,不屬于稅法規(guī)定的扣除項目,即酒類不允許抵扣消費稅,所以不能扣除前面已由乙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文靜老師
2023 08/19 22:20
前面一種方法是取巧,后面一種是正統(tǒng)的解題思路??荚嚢春竺娴膩砀线mO(∩_∩)O
84784995
2023 08/19 22:22
想起了,是有這個規(guī)定,謝謝您!
文靜老師
2023 08/19 22:25
不客氣,希望能夠幫到你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