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就是一個公司由三個股東投資,其中一個股東是33.4%,另二個股東分別是33.3%,這個大一點的股東當(dāng)時投錢入股打款到公司時,沒有寫投資款,也沒有按要求交注冊資本的印花稅,公司每個月也會給他打一筆款給他(因為這錢是他從銀行借來的,所以公司每個月會給他打一筆款還銀行用)。現(xiàn)在要打官司了,請問這筆款打官司的話,是會認(rèn)定為借款呢,還是會認(rèn)定為是他的投資款呢?

84784978| 提問時間:2023 08/16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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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會認(rèn)定為是他的投資款
2023 08/1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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