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怎么第三個答案錯了呢,行政許可撤銷,是因為行政主體的過錯導致的,不應該賠償嗎?

84784949| 提問時間:2023 08/1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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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律師從業(yè)資格,稅務師,中級經(jīng)濟師
您好,本題沒有損失,就沒有賠償 撤回行政許可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造成財產(chǎn)損失的,作出撤回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補償。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八條 行政許可所依據(jù)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準予行政許可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jīng)生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財產(chǎn)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2023 08/13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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