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變造金額和更改出票金額無效什么區(qū)別呢

84784964| 提問時間:2023 07/09 12:23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思頓喬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更改,是指享有變更權的人(一般是出票人)更改票據所記載的事項的行為。 《票據法》規(guī)定: 第九條 票據上的記載事項必須符合本法的規(guī)定。 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 對票據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簽章證明。 所以,更改人必須是有權更改人。票據法第九條規(guī)定只有原記載人才有權更改票據,非原記載人變更票據則構成票據的變造。但是,票據上記載的事項不是任何事項都可更改的。 依據該條規(guī)定,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即使是原記載人也無權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 而變造,是指“無權限的人”對票據進行的變動。此時不會導致票據無效,但是要根據簽章是在變造的前后來確定票據責任。
2023 07/09 12:30
84784964
2023 07/09 12:33
老師,這里的有權限的人指的出票人,背書人,保證人,被背書人對自己記載事項的更改嗎
思頓喬老師
2023 07/09 14:46
你好,是的,請問還有什么可以幫你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