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資料:慶豐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yè),材料按計劃成本計價核算。 “原材料” 賬戶月初余額20000元,“材料成本差異”賬戶月初貸方余額150元。2019年5月發(fā)生下列經濟業(yè)務:(1)5月6日,購入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60000元,增值稅額為7800元,發(fā)票等結算憑證已經收到,貨款已通過銀行轉賬支付。材料已驗收入庫。該批材料的計劃成本為55000元。(2)5月10日,購進材料 —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100000元,增值稅額為13000元。雙方商定采用商業(yè)承兌匯票結算方式支付貨款,付款期限為2個月。材料已經到達并驗收入庫,已開出承兌商業(yè)匯票。該批材料的計劃成本為95000元。(3)5月14日,購入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45000元,增值稅額為5850元,發(fā)票等結算憑證已經收到,貨款已通過銀行轉賬支付,但到月末材料尚未運到。 該批材料的計劃成本為42500元。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請問你想問的問題具體是?
2023 05/17 11:06
閱讀 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