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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和勞務合同有啥區(qū)別呢?

84785027| 提問時間:2023 03/22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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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是指雇主和雇員簽訂的合同,雇員以較短的時間、較低的工資、較短的工作時間或者臨時的崗位以及單位無義務提供連續(xù)的工作的情況。而勞務合同則是雇主招聘個體前來提供勞務并簽訂兩方合同的合同,其中雇員不屬于雇主單位的職工,只按包括勞務費在內的約定費用報酬勞務完成后就解除勞務關系而無需享受雇主提供的工作社會保障。 例如:一家公司招聘季節(jié)性零售店銷售員,招聘季節(jié)性店銷售員時,由于工作時間單位短,它可以使用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即該公司與其招募的季節(jié)性零售店銷售員簽訂的合同,用以約定該公司招募的季節(jié)性零售店銷售員的工作時間和工資等條件。另一方面,對于臨時的工作,公司可以使用勞務合同,即與個體簽訂的合同,約定個體提供的勞務,并根據實際情況支付相應的勞務費。
2023 03/22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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