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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誠公司是一般納稅人,2019年 12月4日,向南方公司購入A材料100 000千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貨款為400 000元,進項稅額為$2 000元:向飛騰公司購入A材料50 000 1千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貨款為200 000元,進項稅額為26000元。材料未到達,貨款尚末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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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有誠公司在 2019 年 12 月 4 日,向南方公司購入 A 材料 100 000 千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貨款為 400 000 元,進項稅額為 2000 元;向飛騰公司購入 A 材料 50 000 千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貨款為 200 000 元,進項稅額為 26 000 元。材料仍未送達,貨款尚未支付。由于誠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因此可以享受相應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比如可以累計抵扣進項稅額,以減免相應的繳納的增值稅額。
2023 02/03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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