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員工7月份離職,7月14日辦理了社保停保,8月開始也沒再申報工資了,但是沒注意蘇州7月1日社保跟醫(yī)保分開了,11月29日才把醫(yī)保停了,對稅務上有影響么?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職稱:會計師
由于7月1日蘇州社保和醫(yī)保分開,所以實際上當一名員工7月份離職的時候,社保停保的時候應該是7月14日辦理社保停保,8月份開始也沒再申報工資了,但是11月29日才把醫(yī)保停了。這樣會給稅務上帶來影響。
在離職后,未主動辦理醫(yī)保及其他社會保險停保手續(xù)時,且入?yún)⑸绫=?jīng)辦機構仍有社保繳費記錄時,可能會給當年稅收的申報帶來一定的影響。因為離職員工一般不會再申報工資,可是其他社會保險繳費可能會出現(xiàn)在稅收當月,稅務會根據(jù)社保繳費記錄,綜合給員工計算應納稅額,這樣就會影響其當年應納稅額的準確性。
簡而言之,為了避免出現(xiàn)納稅異常,員工在離職時,應主動辦理社會保險停保。一般情況下,員工可在離職當月到社保經(jīng)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停保服務,或向公司索取復印離職后的社會保險停保清單,向社保經(jīng)辦機構提供該清單以便辦理社保停保服務。
2023 02/02 15:12
閱讀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