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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公司領導購買了酒贈送給客戶,回來公司報銷招待費。實際工作中,贈送給客戶的酒,會做視同銷售處理,申報繳納這筆增值稅嗎?

84785006| 提問時間:2023 01/31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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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如果公司領導購買酒贈送給客戶,實際上是企業(yè)消費,而不是售賣行為,視同銷售是不適用的。因此,企業(yè)不必繳納增值稅。 擴展知識: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視同銷售”是指涉及企業(yè)發(fā)生的通過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一定的商品或者勞務的收入,企業(yè)可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五十三條,將其當作銷售收入來計算增值稅。但是,贈送給客戶的酒,并不屬于企業(yè)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商品或者勞務的行為,因此,不屬于視同銷售,也就不必繳納增值稅。
2023 01/31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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