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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9月開出的銷項發(fā)票,10月取得進項票,可以抵扣增值稅嗎?

84785027| 提問時間:2023 01/31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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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師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計算機高級
是的,您可以在10月份進行銷項發(fā)票和進項發(fā)票的抵扣。比如說您9月銷售的貨物銷售價格是3000元,增值稅為17%,也就是510元,10月份您在扣除給客戶的優(yōu)惠后,實際收取2790元,在10月份,您同時取得一張與此相關(guān)的采購發(fā)票,價值3000元,您可以通過將這兩個發(fā)票進行抵扣來減免增值稅,減免的增值稅為510元。
2023 01/31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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