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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對于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人員工資,如多賠付的一月的工資,要交納個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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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對于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人員工資,不管是單方解除還是雙方協(xié)商解除,被解除合同的員工在解除后一個月的工資,是要交納個稅的。按照目前稅收規(guī)定,勞動者在【勞動關系改變后】所依法支付的補償款項,即解除勞動合同后一個月的工資,應當按月匯繳個人所得稅。
從法律角度來看,解除勞動合同后,解除勞動關系的一方也有其自身的權利,例如有權在解除合同后多支付部分工資,比如加發(fā)按月的一個月的工資。但需要注意的是,被加發(fā)的工資,仍然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而不是可以免征的。
而且,關于解除勞動合同后的多發(fā)工資,雙方的權利也應當有所界定,要根據(jù)勞動合同及其它相關文件,詳細說明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后工資問題,以免發(fā)生糾紛。
拓展知識:勞動者在勞動報酬中占有受益時,則該獲取收入應納稅。因此,勞動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得到的收入也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
2023 01/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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