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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銀行取出備用金,現金日記賬怎么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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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從銀行取出備用金的日記賬記錄步驟如下:
1. 寫支票從銀行支取備用金,需要經財務負責人或核算負責人簽字確認。
2. 由銀行發(fā)放支票,收件人必須簽收蓋章確認。
3. 將支票存入備用金賬戶,此時可以把取出金額計入備用金賬戶,需要記錄備用金工程支出以及銀行支出日記賬。
4. 扣除備用金相應金額,并完成日記賬記錄。
對取出的備用金的日記賬的記賬方法是在備用金的借方中記錄取出的金額,并在銀行的貸方中記錄取出的金額。 如:假設從銀行取出50000元備用金,則備用金賬戶借方記賬50000元,銀行賬戶貸方記賬50000元。
另外,在記錄財務憑證時,需要記錄備用金賬戶的號碼,以及取用日期,支票編號,取出的金額額度,收款單位或收款人等信息,以便后期查詢和統(tǒng)計。
拓展知識:備用金的管理要遵循計劃性原則,即備用金的支出必須是在事先作出計劃,并得到財務部門的批準后才能實行;備用金的取用必須出具支票,支票由財務負責人和核算負責人共同簽字,并在取用時出示計劃審批文件;備用金的使用必須作好及時的日記賬記錄和財務憑證,以便嚴格控制備用金的使用,同時記錄下每次取用備用金的用途、金額、發(fā)放人、收款單位等信息。
2023 01/28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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