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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賠償用人單位損失比例多少?勞動者工資1800元,(當月沒有只上8天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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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勞動者賠償用人單位損失比例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按照下列方式計算:若工資當月沒有超過15天,則勞動者應當向用人單位賠償一個月的工資;若超過15天,則勞動者應當向用人單位賠償當月應交的工資;若超過20天,則勞動者應當向用人單位賠償兩個月的工資。
因此,當前的情況下,勞動者只上了8天班,當月未超過15天,他應當向用人單位賠償一個月,也就是1800元的工資。
另外,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者賠償義務時,也可以將其他形式的經(jīng)濟補償?shù)譁p工資,比如福利補貼、伙食費、住宿費等,但是必須經(jīng)過勞動者同意才行。
拓展知識:此外,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而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追究勞動者的責任,如采取起訴、仲裁等手段維護其合法權益。
2023 01/27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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