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的房產(chǎn)去年買下的,但現(xiàn)在電費還沒有過戶,我們每月交的電費開的發(fā)票都不是我們公司的名稱,電已經(jīng)是我們在用,繳費也是我們,只是沒有過戶,開出的電費發(fā)票還是之前公司的名稱,供電局不能開發(fā)票給我們公司名稱,請問每月交出去的電費這筆錢應該怎么記賬?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答:首先,確認電費的繳付是否已經(jīng)完成,在供電局尚未辦理房屋電費過戶之前,你們公司可以每月將電費交給原來的使用公司,并要求其提供發(fā)票給你們所用房屋的使用公司。
其次,你們在記賬時,可以將繳付的電費劃分為兩類:一類是用于折舊用途的不可抵稅費用,一類是可抵稅費用。
最后,如果你們的電費仍然是原來的使用公司名稱,你們需要及時給供電局辦理過戶手續(xù),財務在核算時,可以將電費的費用記入房屋成本費用,并在折舊時按比例抵扣稅款。
總而言之,在上述情況下,每月交出去的電費應該記錄在房屋的使用費用中,由于折舊的存在,把出費作為不可抵稅費用,可以在折舊時把費用抵稅,以納入稅后利潤。
拓展知識:電費交納也屬于公司經(jīng)營活動的費用,但又不是公司日常費用,而是資產(chǎn)相關(guān)(尤其是固定資產(chǎn))的費用,因此,在記賬時,應該安排在房屋成本費用中,并可以在折舊時以費用形式抵扣稅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023 01/24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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