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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你好,請問一下,實際收到的投資款與注冊資金不一樣,應該按哪個金額繳納印花稅呢

84784973| 提問時間:2023 01/18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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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師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計算機高級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印花稅的納稅基礎是實際收到的投資款,而不是注冊資金?!彼詰摪凑諏嶋H收到的投資款來繳納印花稅。因此,在實際收到投資款與注冊資金不一致的情況下,應按照實際收到的投資款來繳納印花稅。 此外,在繳納印花稅時,還應特別注意投資人投資時間長短和贖回款支付的時間的差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的規(guī)定:投資款投資超過一年的,印花稅稅率是0.3%,少于一年的,印花稅稅率是0.5%。因此,在繳納印花稅的時候應當注意投資期限,以便正確繳納印花稅。 拓展知識: 印花稅也叫股轉(zhuǎn)稅、證券交易稅,是指一定范圍內(nèi)投資者和證券公司及各類中介機構之間在證券交易中,為維護市場穩(wěn)定,稽查證券交易行為,促進投資者權益的防護,政府加征企業(yè)和機構參與證券市場交易所繳納的一種稅收。它是證券市場發(fā)展的重要約束力,也是政府財政收入的一部分。
2023 01/1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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