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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甲公司為上市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甲公司2×19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20年3 月30日完成:2×19年度財務報告經(jīng)董事會批準于2×20年3月30日對外報出2×20年1月1日至3 月30日發(fā)生下列業(yè)務: (1)甲公司于2×19年12月10日向乙公司賒銷一批商品,該批商品的售價為100萬元,成本為80 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3%,消費稅稅率為10%,商品已發(fā)出,至年末貨款未收到,由于乙公司財務 狀況不佳,年末按照5%計提壞賬準備 因產(chǎn)品質(zhì)量原因,乙公司于2×20年2月10日將上述商品退回,并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按照 稅法規(guī)定,銷貨方于收到購貨方提供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申請單”時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 發(fā)票,并作減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處理 (2)甲公司于2×19年12月15日向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該批商品的不含稅價款為2000萬元,成 本為1600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3%,商品已發(fā)出,貨款已收到 因產(chǎn)品外包裝質(zhì)量原因,2×20年2月15日接到丙公司通知要求在價格上折讓10%,否則將退貨。 經(jīng)過檢驗同意丙公司要求,并收到對方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按照稅法規(guī)定,銷貨方收

84784958| 提問時間:2023 01/17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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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甲公司2×19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采用的是實際利潤所得稅法,稅率是25%。首先,甲公司的第一筆交易的實際稅前利潤是100萬元-80萬元=20萬元,稅后利潤是20萬元-((13%+10%)*100萬元)=7萬元,減去5%的壞賬準備,實際稅后利潤為6.5萬元,應納稅所得額為6.5萬元*25%=1.625萬元。 第二筆交易的實際稅前利潤是2000萬元-1600萬元=400萬元,稅后利潤是400萬元-((13%+10%)*2000萬元)=328萬元,扣除10%的折價,實際稅后利潤為295.2萬元,應納稅所得額為295.2萬元*25%=73.8萬元。 最終,2×19年度的綜合稅前利潤是420萬元,稅后利潤是303.2萬元,應納稅所得額是75.45萬元。 拓展知識:在商品銷售中,企業(yè)需要注意向購貨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內(nèi)容。如果商品銷售中存在增值稅的相關政策,企業(yè)需要按照政策規(guī)定進行辦理,以免因稅收相關規(guī)定不當而引發(fā)稅務問題。
2023 01/17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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