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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購買新車,車輛購置稅和車款不在同一個月支付,怎樣計固定資產(chǎn),怎樣提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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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車輛購置稅和車款若不在同一個月支付,則在計算固定資產(chǎn)和提折舊時需要注意幾點:
1、根據(jù)《會計準則》第六章規(guī)定,車輛的購置稅和車款不在同一個月支付,應當將購置稅當作車輛的正常維護費用進行計提折舊,而不能計入車輛的初始累計折舊和期末累計折舊,也不能一次性提折舊;
2、車輛的購置稅應當在計算車輛原值時計入;
3、車輛購買后,需要考慮當前月份是否支付了車款,若支付則計入車輛期初原值,本月折舊金額就按其期初原值計算;若沒有支付,則車輛期初原值為0,本月折舊金額也為0,往后均按支付月份支付的車款金額計算折舊金額。
拓展知識:固定資產(chǎn)的折舊計算,有幾種可選的折舊方式,包括平均年限折舊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工作量法等。其中,平均年限折舊法是最常用的折舊方式,即將固定資產(chǎn)的使用年限均攤到各折舊年限,各折舊年限的折舊率相同。
2023 01/1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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