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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間費開發(fā)票開什么應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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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針對居間費開發(fā)票開應稅名稱,應當按照有關稅法規(guī)定來確定,一般而言,主要有三大類:
(1)勞務報酬、經濟補償、傭金等:應稅名稱為“咨詢服務費”或“居間服務費”。
(2)合作內容涉及貨物、提供服務、擔保、股權投資等:也可以開“咨詢服務費”或“居間服務費”,但要充分說明收入來源及服務內容,并依據(jù)具體情況選擇較合適的應稅項目。
(3)投資融資類:應稅名稱為“投資咨詢服務費”或“融資咨詢服務費”,用以區(qū)分居間服務費與融資服務費。
拓展知識:開具居間費發(fā)票時除了要確定應稅名稱外,還要注意以下幾點,包括標明購買方與銷售方聯(lián)系方式和地址、購買方實際支付居間服務費等,以作為稅務反稅依據(jù)。另外,居間費發(fā)票開具應遵守進項稅額確認期限,以免耽誤相關稅收票報。
2023 01/13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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