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股東以公司名義跟別的公司借錢,借款合同蓋的公司的章,錢打到股東賬戶上,沒打到公司賬上,也沒用于公司的經營?,F(xiàn)在錢還不上了,公司用還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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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這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因為它涉及到股東和公司之間的合同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是否應該負責還款存在爭議。
首先,根據(jù)民法的規(guī)定,公司是由股東組成的獨立法人,股東所擁有的股份和財產均以公司名義使用,公司對外形成法律行為,股東對外僅形式上具有合作關系,而雙方實際交易無關。因此,借款合同用公司的章,若錢未打到公司賬上,而又沒有用于公司的經營,則股東本人應根據(jù)借款合同承擔還款義務。
另一方面,若是股東在辦理借款時,已越過股東自身的職權范圍,以公司名義進行,且公司已受到影響,則由于公司知曉和不知曉的不同,可能會受到連帶責任,即使公司本身不承擔直接的責任,但也可能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需要根據(jù)具體情況詳細考慮。
總而言之,股東以公司名義跟別的公司借錢,借款合同蓋的公司的章,錢打到股東賬戶上,沒打到公司賬上,也沒用于公司的經營,若錢還不上了,公司是否用于還款,是以外部環(huán)境、雙方合同狀況,以及股東行為是否超越其職權范圍進行判斷的。
拓展知識:公司法中“法人獨立個體”概念,即股東之間彼此獨立,公司單獨負責,股東僅對公司投入的資金享有權益。
2023 01/1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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