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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4| 提問時間:2022 12/30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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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你好 稍等看下題目
2022 12/30 15:15
朱立老師
2022 12/30 15:20
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8000*12+20000*0.8-60000-50000=122000 綜合所得應納個稅=122000*0.1-2520=9680 商鋪個稅=(400-250-10)*0.2=28萬元 國債利息收入? 免個稅
朱立老師
2022 12/30 15:43
準予稅前扣除的業(yè)務招待費=9萬 ?(1840*5/1000=9.2 ?15*0.6=9 兩者取低) 調增15-9=6 準予稅前扣除的廣宣費=1840*15%=276 ?調增180+106-276=10 準予稅前扣除的利息費用7.2 不需要調整 準予稅前扣除的捐贈限額=450*12%=54 ?不調整 稅收滯納金調增4 非廣告性贊助調增5 國債利息收入調減6 應納稅所得額=450+6+10+4+5-6=469 所得稅額=469*0.25=1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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