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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某購買“打包”債權實際支出為40萬元,2022年3月處置該債權的40%,取得處置收入25萬元,在債權處置過程中發(fā)生評估費用2萬元。吳某處置“打包”債權應繳納個人所得稅(?。┤f元。 A.1.2 B.1.4 C.1.56 D.1.8 B 處置債權成本費用=個人購置“打包” 債權實際支出×當次處置債權賬面價值(或拍賣機構公布價值)/“打包”債權賬面價值(或拍賣機構公布價值)個人購買和處置債權過程中發(fā)生的拍賣招標手續(xù)費、訴訟費、審計評估費以及繳納的稅金等合理稅費,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允許扣除。 處置債權的成本費用合計=40×40%+2=18(萬元) 收入都小于成本了,為啥還要交稅?

84784999| 提問時間:2022 12/1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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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慧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您好 解答如下 收入是25 40%債券成本是40*40%+2=18 收入是大于成本的 吳某處置“打包”債權應繳納個人所得稅=(25-40×40%-2)×20%=1.40(萬元
2022 12/17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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