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一下這個題目的D選項,為何是錯的。無效婚姻包括年齡未達標/重婚/近親屬等等,這里2002年4.月3日,女方未滿19歲,就沒達到20歲,那這段舉行婚姻無效,怎么就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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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學員。
甲乙未辦理結婚登記前系同居關系,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
(一)第4條:男女雙方婚姻法第八條規(guī)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guī)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因此,甲乙補辦婚姻登記后,其因效力可自甲達到法定婚齡2003年4月3日起算。婚煙法司法解釋
(一)第8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同法院不予支持。
選項B:依照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選項C: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2022 11/24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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