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甲制藥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和銷售降壓藥、降糖藥及免稅藥。2021年9月有關經(jīng)濟業(yè)務如下: (1) 購進降壓藥原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為100萬元;支付其運輸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為1.5 萬元。 (2)購進免稅藥原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為48萬元;支付其運輸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為0.8 萬元。 (3) 銷售降壓藥800箱,取得含增值稅價款960萬元,沒收逾期未退還包裝箱押金22.6 萬元。 (4)將10箱自產的新型降壓藥贈送給某醫(yī)院臨床使用,成本3.2萬元/箱,無同類藥品銷售價格。 (5) 銷售降糖藥400箱,其中300箱不含增值稅單價為1.4 萬元/箱,100箱不含增值稅單價為1.5 萬元/箱。 已知:降壓藥、 降糖藥增值稅稅率為13%, 成本利潤率為10%。 要求:根據(jù) 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問題。 (1)計算甲制藥廠當月銷售降壓藥增值稅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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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計算甲制藥廠當月銷售降壓藥增值稅銷項稅額
(960+22.6)/1.13*0.13=113.04
2022 11/18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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