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將外購商品用于職工獎勵增值稅是否視同銷售?

84785036| 提問時間:2017 07/02 17:26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84785036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將外購商品用于職工獎勵增值稅,其進項稅額允許抵扣,同時也不符合增值稅視同銷售的規(guī)定情形,對嗎?.
2017 07/02 17:31
齊惠老師
2017 07/02 17:55
您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ㄒ唬┯糜诜窃鲋刀悜愴椖俊⒚庹髟鲋刀愴椖?、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ㄈ┓钦p失的在產(chǎn)品、產(chǎn)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ㄋ模﹪鴦赵贺斦?、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