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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業(yè)務與勞務外包業(yè)務有什么區(qū)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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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性質不同
對用工單位而言,勞務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勞務外包提供的卻是針對某個相對獨立項目的全部勞務服務。
(二)、用工需求不同
對勞務派遣而言,用工單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為自己提供約定數(shù)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這與派遣公司并不相關。對勞務外包而言,發(fā)包單位需要的是外包公司為自己完成約定的“工作量”,至于承包方使用多少勞動力,這與發(fā)包單位沒有實質關系。
(三)、用工范圍不同
勞務派遣是為用工單位提供特定崗位而非特定項目的派遣員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個相對獨立項目用工總數(shù)的一部分。勞務外包卻是為用工單位提供特定項目而非特定崗位的外包員工,并且外包員工應該占整個項目用工數(shù)量的全部。
(四)、合同性質不同
勞務派遣簽訂的是勞務派遣合同,勞務外包簽訂的是勞務外包合同,服務性質不同協(xié)議性質也完全不同。勞務派遣協(xié)議中用工單位是以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工數(shù)量結算費用,結算方法是“工作人數(shù)乘單價”。勞務外包協(xié)議中發(fā)包單位依據(jù)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結算費用,結算方法是“工作數(shù)量乘單價”。
(五)、結算標準不同
勞務派遣服務的結算標準是“勞動力”,是“員工數(shù)”;勞務外包服務的結算標準是“工作量”,是“項目數(shù)”。
(六)、管理角色不同
勞務派遣單位員工接受的是用工單位的管理,即便某個管理人員本身也是派遣員工,但他代表和行使的仍然是用工單位的管理職能。勞務承包單位員工接受承包單位的管理,發(fā)包企業(yè)并不參與對承包單位員工的直接管理。
(七)、服務主體不同
勞務派遣單位必須是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公司法相關規(guī)定設立,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五十萬元的法人實體。勞務外包中的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實體,也可以是個人(不建議發(fā)包給個人,實際中個人外包往往會被判為勞動關系)。
(八)、相互關系不同
勞務派遣是三方合作關系,派遣員工與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都存在法律關系。用工單位應該與派遣員工就工作崗位、勞動紀律、獎金計算、安全生產、保守商密等事項簽訂崗位職責協(xié)議。勞務外包只是發(fā)包方與承包方的雙方發(fā)生關系,發(fā)包方與承包方員工之間并不存在任何法律關系,也無須簽訂任何協(xié)議。
(九)、適用法律不同
勞務派遣作為一種用工形式,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關系處理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務外包作為一個經營服務項目,發(fā)包方承包方之間關系處理適用合同法。
(十)、違法后果不同
勞務派遣關系中,如果因為工作給派遣員工造成損害時,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按《勞動合同法》必須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勞務外包服務中,發(fā)包方與承包方的員工并不直接發(fā)生法律關系,除必須確保能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以外,無須對承包方員工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022 09/05 07:24
84785035
2022 09/05 07:39
老師,請問兩者之間在開票方面有什么區(qū)別呢?
王超老師
2022 09/05 07:45
這兩個開票內容會有差的
84785035
2022 09/05 08:29
老師,具體有什么區(qū)別呢?可以舉例說明嗎?
王超老師
2022 09/05 08:31
勞務派遣一般計稅方式下,可以全額開具專用發(fā)票;差額計稅方式下,差額部分開具普票,其中選擇差額納稅的,向用工單位收取用于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但用工單位支付給派遣單位的服務費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勞務派遣開具可以全額按6%征稅,也可以差額按5%.
勞務外包按全額6%征稅.
84785035
2022 09/05 08:34
老師,勞務外包不可以選擇差額嗎?
王超老師
2022 09/05 08:36
不可以阿,這個不能差額的
84785035
2022 09/05 08:44
“差額計稅方式下,差額部分開具普”~老師,這句話是是不是這樣理解,差額就是用工單位給派遣公司的服務費部分金額,不包括用工單位支付給派遣公司用來支員工工資部分金額呢?
王超老師
2022 09/05 08:51
差額部分你要扣除掉給員工的工資的
84785035
2022 09/05 09:00
您說的這個差額怎么運算呢?是不是用總收入減去總支付員工工資的結果就是差額呢
王超老師
2022 09/05 09:01
你好,你具體的問題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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