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臨時占用耕地退還后耕地占用稅可退回嗎?

84784968| 提問時間:2017 06/08 18:24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你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2007年12月1日國務院令第511號修改并公布)第十三條規(guī)定:“納稅人臨時占用耕地,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繳納耕地占用稅。納稅人在批準臨時占用耕地的期限內恢復所占用耕地原狀的,全額退還已經繳納的耕地占用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9號公布)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例第十三條所稱臨時占用耕地,是指納稅人因建設項目施工、地質勘查等需要,在一般不超過2年內臨時使用耕地并且沒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為?!?/div>
2017 06/08 18:28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