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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原本企業(yè)可以抵扣的進項總額是4.08,分攤到兩項業(yè)務:銷售自行開發(fā)的軟件產(chǎn)品,提供軟件技術服務 銷售自行開發(fā)的軟件產(chǎn)品,取得不含稅銷售額260 萬元,因為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是先抵完進項,然后和260×3%比較,計算納稅金額。所以不再重復抵扣。剩下可抵扣金額=4.08*35/(260+35)。 為啥要分攤

84785042| 提問時間:2022 07/23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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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你好,同學,享受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必須分別核算,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這是稅法的規(guī)定,成本費用要匹配,相關,祝您學習愉快,如果滿意請留下五星好評,謝謝
2022 07/2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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