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您好,老師,我們銷售自行研發(fā)的軟件,適用于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但是軟件產品沒有對應的進項,可以用別的進項來抵扣嗎,比如說購進貨物的,就是一般項目和即征即退項目進項稅可以互相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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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可以的,一般計征即退項目涉及到進項稅分攤,可以拿購買辦公費,加油費等發(fā)票進行分攤,金額可以不用太大,因為計征計退超過3%的稅負都可以退
2021 06/18 21:50
84784981
2021 06/18 22:00
如果排除退稅這個問題,您的意思就是即征即退項目可以用一般項目的進項抵扣,不用一般項目只抵扣一般項目的,即征即退的只能底即征即退項目的
84784981
2021 06/18 22:01
政策有說如果區(qū)分不開的進項要進行分攤,那是不是能明確區(qū)分的還是要區(qū)分抵扣
里昂老師
2021 06/18 22:11
是的,排除退稅,計征即退就可以按照一般項目來抵扣進項稅。是的,現在政策就是沒有明確區(qū)分的,按照銷售占比來分攤不可取分的進項稅
84784981
2021 06/18 22:18
還是排除退稅,我們即征即退沒有進項,也就是說可以用一般項目的進項來抵扣,我們的進項全是一般項目的
里昂老師
2021 06/18 22:22
排除退稅情況,是可以的
84784981
2021 06/18 22:28
好的,謝謝老師
84784981
2021 06/18 22:30
還有個問題,我們進項可以加計抵減10%,現在的政策是到2021年,是不是今年結束如果還有余額,2022也不能抵減了
里昂老師
2021 06/18 22:55
對2021年12月31日,加計抵減不在抵減,結余的加計抵減停止遞減
84784981
2021 06/18 22:58
好的,謝謝
里昂老師
2021 06/18 23:05
好的不客氣,可以的話麻煩幫老師5星好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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